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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实践活动(六年级上册)

图书简介:本书选取了贴近大家生活、具有探究意义、便于亲身实践的活动主题,给你提供一些活动的建议和基本方法。这些主题既是你学习的指南,也是你自主设计主题活动的参考。综合实践活动也是由你自己做主的一门课程,在整个活动中要加强活动的规划和管理,及时记录和整理活动档案。相信你们通过学习和实践,一定会受益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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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精神,按照《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有关要求,我们编写了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教材。

    一、编写依据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

    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明确指出: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

    本套教材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等文件精神编写,按照每周1课时编写课程内容引导学校和社会对该课程的重视,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范实施,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

    二、编写思路

    本套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教材,深入贯彻了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要求,即综合实践活动是动态开放性的课程,强调从学生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选择并确定活动主题,鼓励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过程进行调整和改进,实现活动目的,防止用黑板上课的方式“教”学生活动,避免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表面化、形式化。教材设计的基本思路:

    一是大主题设计避免课程内容的碎片化。大主题整体设计——内容明确,系列化活动具体实施——主线清晰,多种活动方式有机融合——注重实践。一个主题活动包含多种活动方式,在主题实施过程中学生经历不同的活动方式,会使综合实践活动更加深入和完善,解决了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

    二是以“活动树”的方式统领《纲要》规定的具体内容。每个主题下设不同类型的活动内容,有机融合了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及党团活动等,确保学生在少量的综合性主题中得到最大化的发展,实现对一个主题活动的深入体验和探究。

    三是便于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和安排课程。本着贴近生活、贴近学生、贴近实际的原则,灵活整合《纲要》的内容,依据《纲要》精神,所设计的活动主题只是样例,列出的主题均有一定弹性,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和安排。

    三、编写体例

    我们按照《纲要》“综合实践活动方式的划分是相对的。在活动设计时可以有所侧重,以某种方式为主,兼顾其他方式;也可以整合方式实施,使不同活动要素彼此渗透、融合贯通” 的要求。以大主题的方式设计课程内容,在大主题下设计系列化的活动。初中教材的体例:

    初中阶段《综合实践活动》(7-9年级),共6册,每册设计5个活动主题。这些主题是完全是按照《刚要》主题或者是对《纲要》中内容相近的主题进行整合设计的,每个主题以实际问题为线索,按照发现并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生成新问题这个过程,整合考察探究、社会服务、设计制作、职业体验等多种方式综合实施。原来“资料夹”的部分是给同学们提供方法指导的内容,现在统一作为附录,放在每册书的后面,这样就避免了重复和浪费。我们按照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一般过程编写课程内容:

    情境呈现——以情境导入,从而引发同学们思考,激发他们探究的兴趣。

    问题聚焦——针对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展开讨论,让大家带着问题走进研究主题。通过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后,聚焦研究方向,形成实践探究主题。

    主题实施——通过2—3个具体活动,让学生在不同形式的活动中亲身经历和感受完整的实践和探究过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活动总结——通过展示交流、评价反思等环节,物化活动成果,强化实践体验,寻找努力方向。

    活动拓展——开阔视野与思路,激发同学们进一步实践的热情,体现课程的拓展性和生成性。

    四、教材使用方法及建议

    1.本套《综合实践活动》教材,供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三至九年级学生使用。

    2. 教学组织方式以小组合作方式为主,也可以个人单独进行活动。小组合作范围可以从班级内部,逐步走向跨班级、跨年级、跨学校和跨区域等。各校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组织方式。

    3. 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要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的指导应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全过程。还要指导学生做好活动过程的记录和活动资料的整理等。

    4.依据《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以及《辽宁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6年修订)》中的课时安排,每周按照1课时安排课程,课时可集中使用与分散使用相结合。教材内容结构及课时安排建议见附件。

    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该课程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

    该书教材通过辽宁省教育厅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审定号: 。列入省教材目录,为政府采购教材。供全省中小学生使用。

    • 作者
      姚俊 倪志刚
    • 出版社
      大连出版社
    • 开本
      16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