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第一家:沈阳市苏家屯区开展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综合评价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六部门《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等文件精神,苏家屯区教育局于2023年底启动“苏家屯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监测评价项目”,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提升。

       苏家屯区教育局于2023年12月初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和部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与来自大连现代学习科学研究院的老师们共同召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沟通交流会”。会上,来自大连现代学习科学研究院的讲师就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政策依据、实施方案、指标框架、国内部分地区的实施案例等做了详细介绍,与会者开展了深入的交流、讨论,最后由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和学校校长结合苏家屯实际情况提出监测实施意见和建议。

       依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系统, 2023年12月下旬苏家屯区教育局举办了“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系统”填报业务培训会。各义务教育(含民办)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参与项目数据填报相关人员参加了培训会。本次培训会邀请了大连现代学习科学研究院评价研究员秦玉婵做现场培训,从评价意义、评价指标、评价系统、评价流程方面做了详细介绍,最后对平台填报做了直观地演示,并在现场进行了互动交流。通过本次培训,帮助苏家屯区教育局各相关部门及学校了解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标要求,明确了平台填报流程与相关事项,加深了学校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的理解,进一步理顺了工作思路。

       系统填报与自评工作结束后,苏家屯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学校自评和上传材料进行评审。2024年1月上旬,大连现代学习科学研究院的讲师向苏家屯区评审专家从评审对象、评审方式、评审要求等方面全面介绍专家评审工作,并指导评审专家进行系统操作。本次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评审模式,打破时空界限,进一步提高了评估的规范性、公平性、有效性。全部评审结束后,系统将生成区、校二级评价结果供教育管理者和校长查阅使用;系统生成结构化办学质量评价电子档案供区域、学校导出并存档;第三方还将提供区、校二级评价反馈报告,帮助区域、学校明确履职和办学过程中的优势与问题。

       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是深入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具体举措。将国家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与苏家屯区监测评价要求及学校办学管理体系精准对接,完善评价方法,搭建县域、学校、学生监测评价系统平台,实施常态化、阶段性监测评价,教育行政部门能够更加全面、及时、便捷、准确地掌握全域义务教育学校的质量发展现状,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和管理,全面育人、科学育人,提升办学治校和实施素质教育能力,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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